莫愁前路无知己
大忌:交浅而言深

(二)玫瑰🌹

  玫瑰是自己先长出来的,然后才会被小王子发现和被小王子决定驯服的,而非小王子亲手种植下来的。这就形成了一个微妙的区别,预示着玫瑰本身也具有发展独立人格的可能,也为下文与小王子不可调和的争吵埋下了伏笔。

  站在小王子的视角看“他的”玫瑰,你总会蒙上一层滤镜:小王子离开前是“万能感”滤镜,小王子离开后是“回忆”滤镜。两份滤镜都是美好虚幻且一戳就破的,经不得现实的残酷考验。“爱”之所以存在,是因为那时他们俩都还是孩子,有时间也有天真,从而成为了彼此在这颗孤独星球上唯一可聊以慰藉的小美好和小确幸。

  但即便是这般美好纯真的感情,也还是出现了不可修补的裂痕。“夏娃偷食禁果被逐出伊甸园”的故事大家一定都不陌生,智慧禁果(自我意识)的觉醒也让夏娃(玫瑰)突然认清了她的亚当(小王子)赤身裸体的丑陋形状。夏娃和玫瑰,她们岂止在肉体上被放逐出了伊甸园呢,精神上的放逐应更为沉痛吧?

  不可否认,玫瑰是骄傲得不可一世的(当然这种不可一世的骄傲有时很惹人爱),但她也是深沉地爱着小王子的——这是独属于“玫瑰”所必须面临的成长抉择。和小王子选择了与玫瑰诀别的未来一样,玫瑰也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与小王子诀别的未来,在不得不赞叹他们的心有灵犀的同时,也让人不禁发问: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这么决绝?为什么他们无可回转?为什么...? )

  很简单,孔夫子曾说过一句话,“朝闻道,夕可死矣”,我觉得可以从这个角度去试着诠释一番。

  玫瑰居然可以比作为“王子”的小王子更加骄傲强势,且小王子并不会怎么反感,反而可以说小王子爱得就是玫瑰的这份骄傲恣意,这些便足以证明玫瑰对小王子来说,不仅是一个“白月光”与“朱砂痣”合并同类项的存在,而且也是一个永不可代餐也没法代餐的存在。二刺猿清桃酱语云:“天降竹马者,不可败犬也,白月光暨朱砂痣并者亦然”便是此理。这是就为什么小王子不会过分尝试去改变玫瑰本身的性质与决定的原因吧。

  而对于玫瑰,正如我们上段所提到的,骄傲的玫瑰具有更高的可能性去做出“宁死不被小王子驯服”的举动。玫瑰爱小王子,爱他的纯真、包容、专情,但是,如果小王子变了,变得不再像她记忆中的小王子,她还会爱他么?

  这恐怕并非夸张之词。且别说那些社会上的《氓》式惨剧,即便是如玫瑰与小王子这般心意相通者,正因为他们曾经无比亲近,所以微小的变化也会被内心的忧虑和关心无限放大吧。他们或许会学会重新接受彼此的好与坏,而这也将会是一份喜闻乐见的真实之爱的开端。但也有这种说法,“爱是最为深重的诅咒”,他们将在大大小小的不合中消磨掉彼此的最后一份爱意,最终成为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因为彼此曾经深重得令人窒息的爱,所以别无更亲近之人来拯救他们,将他们本身和他们间的关系拉回正轨,于是最初的这份纯真美好的感情便会像烂苹果一样腐坏,变得如蛆虫噬咬般的淫靡。

  人们对玫瑰的象征意义多局限于爱情。诚然,玫瑰这个形象代表着每个人心中的朱砂痣与白月光,但若仅限于此便显的有些狭隘。玫瑰也可以是友人、亲人,抑或者更多更广泛的关系,总之就是类似让我们第一次用以寄托对“母体”的追思的人或物或事,并且因着Ta们使彼此的自我意识觉醒,从而让彼此“痛并快乐着”式意识到对方是“他者”的人物事。

  对于Ta们在我们生命长河中的呼啸而至、呼啸而失,我们虽会有遗憾和进行反思,但永远不会后悔主动离开,并义无反顾或心存留恋的奔向人生的下一光辉里程碑,遇见下一个小王子、玫瑰、狐狸,然后微笑着道一句:“你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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